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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7-15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联〔2023〕45 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学校校企技术创新实验室立项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发挥高校科研资源优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高校有组织科技创新体系,推动高校与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聚焦区域、行业战略需求和重大任务,结合科学前沿和企业重大需求,探索校企协同创新的新模式,促进我省高校与企业开展实质性、高水平、可持续的科技合作,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强化技术供给与创新服务,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先进技术成果加快向企业转化应用。

二、申报条件

1.实验室以高校为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研究开发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较好的研发基础条件,具有产业化应用价值成果或具备为相应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实验室应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一主 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聚焦“六新产业”发展和“四新设施”建设,具有明确的攻关目标、主要任务、组织方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联合实验室负责人需为高校在职在岗人员。

2.合作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备良好信用记录和产学研合作基础,以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企业为重点。企业应在合作建设期内对实验室有一定的研发投入(经费、仪器设备等)。

3.高校和企业应严格执行双方合作共建实验室的合同约定,加强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协同开展包括技术开发、试验检测、咨询服务、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等多种形式合作。同时应定期组织开展考核和评估,协调解决实验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校企双方需签署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含明确的合作方式、合作内容(责任与义务)、经费投入和投入方式、合作期限等,并附能体现合作企业信用与实力的详细资料。申报单位要对申报书、合作协议和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进行审核,确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于 7月 28 日前将《吉林省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申报书》(见附件 1)、合作协议、佐证材料、及《吉林省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申报汇总表》(附件 2)以“校企联合创新实验室申报”为主题发送至kjc2@jljy.edu.cn。

联系人:宋杨 曹玥 联系电话:85541074


附件1.吉林省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申报书(1).docx

附件2.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申报汇总表(1).xls

科学技术处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