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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9年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5-09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交通行指委函〔201917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此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2019年立项工作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教育研究及管理人员,通过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发挥科研立项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鼓励教师大胆探索,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1.重合作。每个项目要有3人以上合作,鼓励与行业企业、跨校联合申报,鼓励交通行指委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职教集团(联盟)联合若干所学校申报。

2.重实践。项目立项应围绕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的实践,重研究过程。

3.重成果。项目立项应具有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重成果的推广。

二、项目申报范围

围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主要结合中、高职院校加强党的建设、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打造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开展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加强高水平双师队伍建设、校企深度合作,提升服务发展水平、学校治理能力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推进中、高职院校公共课建设与改革等范围进行申报。本次申报工作不设申报指南。

本次申报不受理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研究项目,不受理在专业建设与改革方面不属于交通行指委指导范围的专业()

三、项目类别及立项安排

2019年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科研项目将实行限额申请、限额立项,项目类别包括:重点项目(A)和一般项目(B)A类项目拟安排立项数的10-20%,经费资助额度每项为2000(项目结题后下拔)B类项目数量另定,研究经费由各单位自筹。请各单位给予各类项目以研究经费资助和配套。申报A类项目的,经专家评审认为可以转为B类项目的,则进入B类项目的评审范围。

四、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一般应是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2.各类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项目须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符合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4.对正在承担省()级及以上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再立项。

五、申报办法及结题要求

1.学校科研产业处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严格把关,并按本通知和《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书》的有关要求填写审查意见,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

2.项目申报采用限额申报。申报的项目基数为5项,另加思想政治理论课项目1项,再加公共课(不含思想政治理论课)项目1项。

3.按交通行指委《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对完成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颁发结题证书。但A类项目的结题至少有一篇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两篇一般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B类项目的结题至少有一篇在一般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且在论文发表的期刊中必须表明“基金项目: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9年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编号:XXXX)”。著作可作为结题成果,但教材不能作为结题成果。

六、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须交纳立项评审费,申报A类项目每项400元,申报B类项目每项300元。

2.各申报项目须上报《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五份和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份,于524日前交到科研产业处308室,同时报送项目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文档,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娜 电话:85541121



附件:

1.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书

2.2019年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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