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要求,科研工作量统计核算工作已完成。现将统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部门为单位反馈至科学技术处,逾期不再受理。
科学技术处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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