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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4-29 浏览次数:

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吉教科研字〔20241号)文件,现组织此次优秀成果推荐工作。

一、评奖范围

202191日至20231231日期间,我校教师在教育科研方面正式出版和发表的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管理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类成果,经学校推荐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奖要求

1. 本届评奖每人限报一项。两人以上合作署名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申报。

2. 系列丛书只能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只能整体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3.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

1)非教育科学研究类成果;

2教材类成果;

3)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中的论文;

4)已经在相当于或高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工作中获奖的成果;

5)著作权等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成果

三、申报方式和材料要求

1. 纸质版评奖材料包括《吉林省第十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及活页、成果材料、盲审成果材料三部分。成果材料包括参评成果成果转载引用或被采纳情况证明成果示范、推广及社会影响等情况证明。其中,论文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内文;著作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盲审成果材料,即指隐去全部个人信息的成果材料。涉密材料按涉密相关要求上报。

2. 著作类成果需要提供成果原件2份,即原件1份、隐去个人信息的原件1份。

3.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515日下班前,将纸质版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科技处312,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kjc1@jljy.edu.cn

联系人:张娜  电话:85511610

附件:

1. 吉林省第十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活页

2. 吉林省第十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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