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吉教科研字〔2024〕1号)文件,现组织此次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
一、评奖范围
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我校教师在教育科研方面正式出版和发表的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行政管理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类成果,经学校推荐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奖要求
1. 本届评奖每人限报一项。两人以上合作署名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申报。
2. 系列丛书只能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只能整体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3.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
(1)非教育科学研究类成果;
(2)教材类成果;
(3)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中的论文;
(4)已经在相当于或高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工作中获奖的成果;
(5)著作权等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成果。
三、申报方式和材料要求
1. 纸质版评奖材料包括:《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及活页、成果材料、盲审成果材料三部分。成果材料包括参评成果、成果转载、引用或被采纳情况证明,成果示范、推广及社会影响等情况证明。其中,论文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内文;著作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盲审成果材料,即指隐去全部个人信息的成果材料。涉密材料按涉密相关要求上报。
2. 著作类成果需要提供成果原件2份,即原件1份、隐去个人信息的原件1份。
3.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下班前,将纸质版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科技处31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kjc1@jljy.edu.cn。
联系人:张娜 电话:85511610
附件:
1. 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及活页
2. 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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