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战略部署,更好汇聚高校科技和人才资源,加快推进“双一流”“双特色”建设,持续提升高校科研工作服务“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能力,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2024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附件 1)是本年度省教育厅拟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项目申报方向的总指引。各高校要深入研究指南列出的研究领域及重点方向,紧密结合学科专业优势、科研基础、队伍现状,对标《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吉林省科学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聚焦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六新产业”、“四新设施”发展急需,有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切实提升申报项目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同时支持自由探索。
二、申报类别
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分“科学技术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产业化培育和专项项目”四个类别。其中,“产业化培育项目”列为省政府重点工作,申报事项另行通知。2024年度专项项目下设“语言文字研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就业创业和学生管理”“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四个专项方向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依据新修订的《管理办法》,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分为科学技术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两类项目分设“重大、重点、优秀青年、一般”四个层次。
1.重大项目:重点支持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战略性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积极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加快提升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的项目;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及“卡脖子”问题的科技攻关的项目;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培育研究等。
2.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文化传承创新,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鼓励联合行业企业共同申报课题。
3.优秀青年项目:支持高校青年科研骨干开展创新性研究,着力培养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人才。
4.一般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吉林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5.自筹项目:从 2024 年起,适应发展需求,按照“自主自愿、量力而行、保证质量”的要求,学校可立足自身学科专业建设实际和提升层次水平需要,申请一定数量的自筹项目,自筹项目采取“校级初评限额推荐、省级复核认定”的遴选机制。自筹项目按照省教育厅一般项目进行管理。
三、项目申请人员
(一)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在职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遵守科技伦理制度规范,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在科研诚信禁止申报处罚期内的人员不能申报及参与申报项目。科学技术、社会科学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其他项目(除产业化培育项目外)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二)同等条件下,对依托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教育部、省教育厅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高校智库、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等)和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三)落实有关规定要求,为避免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四)项目内容不得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须经本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申报(需将本单位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上传至系统)。由于课题申报方式为线上系统申报,评审过程涉及通讯评议,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五)原则上,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按省级项目进行管理,课题资金使用按照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执行,鼓励学校按比例配套研究经费。项目经费须严格按照经费预算计划执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六)申报人需严格遵守项目申报纪律,严禁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如发现有此类问题,将撤销立项、收回资金,并记入个人科研诚信档案。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1.申报人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其中申报书第四、第五部分不允许出现课题组成员名称及所在单位。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15日。
2.学校将根据《指导性目录》所列重点支持方向,对申请重大、重点、优秀青年项目进行校内初评、分类择优推荐。“一般项目”由学校初评,学校限额推荐。“自筹项目”由2023年度立项的校内科学研究项目中择优限额推荐。
3.校内评审通过的项目申请人注册登陆“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jlky.yuntu.cn/user/login),填报项目申报相关信息。操作手册见附件。
五、其他要求
各院(部)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仔细核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及材料初审、推荐工作。要坚持原创性、先进性和科学性原则,避免项目重复申报和低水平研究,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各申报人于7月15日前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以“2024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申报人姓名”为主题发送至邮箱:kjc2@jljy.edu.cn.
联系人:宋杨 85541074
附件:
1.2024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
2.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系统项目申报使用说明
3.科技项目申报书
4.社科项目申报书
5.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6.《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科学技术处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