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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档案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1-17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促进档案科技事业发展,发挥档案科技成果在档案事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现组织开展2023年吉林省档案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申报项目题目可自选,选题主要方向如下:

(一)档案信息化建设方面

数字档案馆、 档案室建设研究;档案信息化战略转型研究;“互联网+档案”创新发展策略与方法研究;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研究;档案信息系统与网络安全保障研究;档案利用服务中数据安全摆渡方法研究等。

(二)档案基础业务方面

重特大事件档案收集及管理研究;重大活动、突发事件档案收集方式研究;档案征集工作方式方法研究;口述档案收集整理研究;公务邮件、社交媒体等档案资源收集与管理模式研究;档案整理编目机制研究;档案开放审核流程与方法研究;馆藏珍贵档案管理研究等。

(三)档案利用服务方面

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模式研究;民生档案资源利用研究;红色档案资源挖掘探索研究;档案知识图谱构建方法研究;馆藏档案文化价值研究;档案文化产品开发与利用研究;全媒体时代档案宣传展览方式方法创新研究等。

(四)档案安全保护方面

档案保护技术研究;珍贵档案抢救保护对策研究;照片档案虚拟修复研究;数字档案馆安全策略研究;智慧档案库房应用研究;档案灾害预防和应急管理机制研究;档案服务外包安全保障和监管机制研究;档案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研究等。

(五)档案行政管理方面

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研究;档案部门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法与模式研究;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模式研究;“互联网+”环境下档案业务监督指导方式方法创新研究;档案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机制研究;档案社会化服务管理研究;数字档案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研究等。

二、项目申请人员

1、项目负责人为确保项目严格按计划实施的组织者和责任人,原则上不多于1人。如有多单位联合申请的项目,由第一项目承担单位人员担任;每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承担单位。

2、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承担项目研究与管理能力,所承担的未验收项目和新立项项目1年内合计不得超过2项;

(2)具备良好的科研信誉,2年内有逾期未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3)具有一定研究经历和至少3年档案工作实践经验。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吉林省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附件1)、《吉林省档案局科技项目汇总表》(附件2)及评审盲审表(附件3),电子版请于2023年2月06日上传至科技处指定邮箱kjc2@jljy.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3、已在国家档案局或我省其他部门开展的科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联系人:曹玥

联系电话:15501092109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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