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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9年度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师生健康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科研产业处 发布日期: 2019-10-17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2019年度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师生健康教育专项)的通知》(吉高学会〔201911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此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课题立项主要面向各高校“医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心理学专业教师”等与师生健康教育工作相关的医务人员与教师(不含思想政治教育与德育教师)。课题内容应与医学教育、师生健康(含心理健康)工作相关,纯医学学科研究内容不在此列。

2.每项课题仅限报1名负责人,研究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有“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在研项目的人员(含通过2019年度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批复立项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3.课题申报结束后,学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课题按照评审标准分为“重点(自筹)”、“一般”两个序列。

4.立项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13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如有课题变更情况,请填写课题变更申请书。

5.请各课题负责人将《申报•评审书》(活页与成果均单独装订附后)纸质版1份(按序号汇总排列)、《申请立项、结项项目汇总表》1份(专项课题按序列排在汇总表最后)报送科研产业处308室,同时将与纸质材料相应的电子版(注明:主持人+名称,图片均用扫描件)传至张娜OA邮箱。每项课题收取专家评审费100元。

6.课题受理时间为920日前,联系人:张娜,电话:85541121

附件:

1.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师生健康教育专项)申报•评审书

2.申请立项、结项项目汇总表

 

  科研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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