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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4-25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9127号)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推荐。

(一)在20181231日前(含12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七)突出高校专利优势,以推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为重点。

二、推荐名额

各省属高等学校按照《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和《中国专利奖评选办法》(详见网址:http://www.cnipa.gov.cn/ztzl/zgzlj/index.htm)要求,在认真组织审查的基础上,可推荐不超过1项专利。

三、推荐时间和材料要求

申报教师于2019426日下班前将《中国专利奖拟推荐项目情况表》(见附件1)纸质版1份、推荐项目详细资料纸质版3份送到科研产业处308室。项目资料电子版包含: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见附件);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专利授权文本(PDF文档),并发到范庆华OA邮箱。

附件:

1.中国专利奖拟推荐项目情况表

2.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3.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科研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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