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关于学校改革发展创新专项基金支持2018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吉交院行字〔2018〕135号)文件精神,对2017年已获得上级立项的科研项目和进入学校科研项目库的部分科研项目予以基金支持,共计支持项目56项,项目名称及支持基金额度见附件1。根据学校改革发展创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组织基金支持项目开展研究,具体通知如下:
1.2017年已获得上级立项的科研项目需填报《学校科研项目库审批书》(附件2),纸质版二份(部门签字盖章),电子档(以负责人命名)发范庆华OA邮箱。
2.基金支持的56个项目按照批准的经费填报《学校改革发展创新专项基金立项课题资金预算表》(附件3),纸质版二份,电子档(以负责人命名)发范庆华OA邮箱。
3.材料收取时间:12月25-26日,科研产业处308室,逾期不受理。
4.联系人:范庆华 电话:85541121
附件:
1.2018年度改革发展创新专项基金立项课题汇总表
2.学校科研项目库审批书
3.学校改革发展创新专项资金预算表
科研产业处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