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第15届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关于开展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第15届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吉高学会 [2018]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详见附件1),积极组织教师进行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申报。
1、成果说明
成果评奖面向学会团体会员单位的所有教师。分为论文、著作、课题研究报告3个类别。每个类别均设一、二、三等奖。论文、著作要求:自2016年5月1日—2018年6月31日公开发表/出版的以高教研究为主要内容的成果(不含教材和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课题研究报告要求:在2016年1月1日—2018年7月1日期间业已结题的“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项目”的研究报告。申报成果应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成果申报表》(详见附件2),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2、报送时间
各部门请于9月5日前统一将《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成果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交至科研产业处,报送材料的电子版发至张娜OA邮箱。
联系人:张娜 电话:13843118232
科研产业处
2018年8月24日